轉自吳淡如-校園戀愛學分


  很多人批評現代年輕人的愛情是速食愛情。乍聽之下,好像很沒文化。
  現代人談戀愛進展得也許比較快,表達方法也比較直接,但我並不覺得現代的愛情方式有什麼值得非議的地方。從優點看來,不再忸忸怩怩、聲東擊西,不再口是心非,而勇於表達愛意,不管戀愛談得成功或失敗,到底值得嘉許。這表示這一代的人了解自己,在人生路上具有選擇的勇氣。
  過去人戀愛好像比較浪漫,彷彿用慢火慢慢把水燒開,但欲迎還卻,想開口還怕門不當戶不對,顧慮會不會失敗,會不會傷及自尊,顧慮這個那個,唉,因而錯失姻緣的不知凡幾。不知有多少人最後只好靠「相親」結婚。我覺得相親結婚固然對某些人而言有正面意義,但它是一種「速食婚姻」,一種真正的盲目賭博,如果有機會而不嘗試,硬要等到別人來湊合,看來好像大家過濾好了,沒什麼風險,錯了還可以怪爸爸怪媽媽。但是,你可能會面臨到一種情況——忽然有一天,有一個人闖進你的生活,你開始後悔,為什麼當初要聽別人的話,為什麼要跟自己不了解或不愛的人耽誤人生呢?
  這樣的悲劇在我們的上一代中常發生,悔之晚矣,還有什麼話好說。所以只好安慰自己,是有緣無「分」,或此生無緣,下輩子再說。誰知道有沒有下輩子?但這輩子抱憾以終,是不消說的了。
  你願意抱憾以終,或拿終身大事讓別人賭博?不,當然自己來最好,如果失敗,那也是屬於你的失敗,雖敗猶榮!「人生可以因失敗而受傷,但不能因懊惱而嗟歎!」廣成功過的偉人不都是這樣說的嗎?
  是的,看準目標後,記得Try做做朋友!但不可單憑匹夫之勇,技巧和風度是很重要的。
  追求是一門學問,但愛情路上的追求,可不能是「你追我跑」!目前,女人是被追求者,還是公認的大多數,但聰明的你,不要以為讓他追得越辛苦,他會越愛你!反而,你給他的委屈越多,小心「到手後加倍奉還」的慘劇發生!殊不知,現在「有為有守」的男人,多少都有點自尊,不會死纏爛打,會死纏爛打的是什麼角色,你自己可想而知!
  曾經有一個這樣的故事,女方是某大校花,男方的條件看來也不差,他追她歷經了十個寒暑。追她的人一向多,所以她出了十項障礙賽的難題,極盡能事地「考驗」所有的追求者,比如,把所有追求者約到同一個餐廳,只有她缺席;比如,明明答應人家要一起參加全校大舞會,害人家高興老半天,結果當天卻放鴿子,只為看看這個人失望時有沒有涵養……歷經十年,所有的追求者都打了退堂鼓,只有他貫徹始終。不過,在新婚之夜,這個歷經折磨的人,在她再度使小姐脾氣進行婚後第一次考驗時,脫口說出:「嘿,你磨了我十年,現在換我磨你了吧?」下場可想而知!
  他追求你,如果你也對他有意的話,何必折磨他,如果對他無意,更不必折磨他且折磨自己!
  現在的女孩,也有女追男的例子,因為,有些男人蠻內向膽小的,打死不開口,因為從沒開過口,或曾因戀愛受傷害。不久前,據一項洗髮精所舉辦的新女性調查表示,已經有百份之五十六的女性贊成:女追男,有什麼不可以?社會進步了,本不必固守傳統方式,女人不必只是「待價而沽」。「守株待兔」!事實上,就我在大專院校訪問新男性顯示,如果是自己喜歡的女生主動來追求,超過百份之九十的男生都投贊成票(當然,也有異數。我有一個記者朋友,不過引這個百份之五十六數據寫了一篇報道短文,第二天,就接到一封匿名信大罵他不要臉!說是破壞往常,罔顧倫理!這倒是難得的「衛道者」,在此,不當正常人處理)。
  不過,不管男追女還是女追男,有三個原則最好信守:
  一是,明示不如暗示——暗示的意思是,先找機會接近,近水樓台暗示易。現在的大學生很聰明,看到自己喜歡的人參加某社團,也找機會加人該社團,因而吸收俊男美女多的社團,不管多冷門,總是可以爆冷門!
  明示有很大的缺點,如果太直接了,受的傷害可能也很直接,比如被不上道的人把情書貼在佈告欄上展示啦,被罵神經病啦,被人家把精心設計的禮物退回啦,這都是不知己知彼,所以百戰百敗!兵法裡,「輕敵躁進」,一定會得到慘敗的教訓!
  有一個朋友,貌雖稀疏平常,卻「追」到了一個人人心儀的對象,她得意洋洋地描寫當時景象:「我知道他是個畫畫高手,於是在我們辦活動時,我都很恭敬地請他來為我們畫宣傳海報,當然,在他畫好之後,我都不忘對他說:如果沒有你的幫忙,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!這樣,我請你吃飯好了。在盛情難卻之下,兩個人從『因公』約會到私人約會,進展得非常理所當然。一般來說,尤其是男生,都不會拒絕用他的專長來幫助女孩子。當你點到了他的專長,他一定不會拒絕。如果他拒絕呢?也許有人會這樣問。如果他拒絕了,不表示他對你百份之百沒興趣嗎?那就不要勉強他了。他如果連一點小忙都不肯幫——你要他當男朋友嗎?」
  被欣賞的男人永遠知道,在他受到挫折時,永遠有人肯定他的才華,給他贊許式的微笑。他會明白,你很重要。
  這可以歸納出第二個法則:誇獎自己不如贊美別人奏效。
  是的,凡是你欣賞的人,怎麼可能沒有優點呢?你一定可以找出優點來贊美他,否則你看上他哪一點?
  雖然是一個非常簡單的道理,可是一般人並沒有這麼聰明。通常,男孩子明明喜歡那個在畫海報的女孩,他明明好喜歡看她拿彩筆揮灑的樣子,偏偏,走到她的身旁,又覺得若跟別人一樣贊美她有失他的「身份」,他只好用負面的方式來吸引她的注意:「唉呀,你把水彩塗到臉上了!」或者,看了老半天,冒出一句:「這邊畫得怪怪的,那邊比例不對……」把她惹得七竅生煙!自然你也賺不到好臉色!你即使畫得比她好,也可以用贊美她的方式來肯定她,她若有機會發現你比她更高超,她才會死心塌地地崇拜你!可是,用貶抑別人來抬高自我,偏偏是人之常情,徒然換得她在背後笑你:「那個自大的可憐蟲,他什麼都不會,還說我呢!」愛一個人,你不一定要比他強,但一定要比別人能肯定他的優點。
  最好把自己當伯樂,來識他這匹千里馬,千萬不要把自己當馬,汗流浹背地和他比快!人比人,累死自己,也氣死:他人,戀愛又不是對抗賽。
  第三種追求的原則是:墨守成規不如出奇制勝。
  不要以為追女孩子就一定要送花,一定要軟言軟語獻殷勤!這一招未必管用。對「過去的女人」也許管用,但現代的女孩子,尤其是自認為「全方位」的現代女子,她受到的吹捧太多了,並不喜歡沒有個性的吹捧。送禮固有其必要,但一定要了解她的個性,不要以為天下女孩看到禮物就會高興。就有個女孩已經再三聲明她有花粉過敏症,而遲鈍的男友還再三送花,只好將他「三振出局」!還有個男孩傚法言情小說,在海灘撿了一天貝殼送給剛認識不久的「帥」性女子,結果換來一句「沒有價值的東西不要來送我」!他傷心得要命,大罵女孩拜金主義!這是一個民主社會,人人可以各有其性情,她不喜歡你的禮物,也是她的自由,誰叫你在送禮前不把她的個性摸清楚呢?天底下的女人不是一樣的,男人也不是一樣的。
  如果是剛認識不久,也不能送太貴的禮物,會讓對方收不收都為難,或把你的好意想得太嚴重了。
  當然,有些東西是不管對誰都不能送的,我的大學室友曾經收過一個禮物——剛剛在追她的醫學系男生,在她生日那天送來一把塑膠花!結果全女生宿舍傳為笑柄,那個以為不謝的塑膠花才能代表永恆愛情的可憐鬼,當然沒有任何平反的機會!
  還有,別在女人過了二十五歲以後的生日,按每一歲多送一朵花的慣例,繼續往上增加花朵的數目!玫瑰最好永遠不超過二十朵!萬萬記得!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nak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